留学生在长沙街头猥亵女子续:校方尚未处分

时间:2013-04-14 21:41:51  来源:  作者:  字体:

  原标题:留学生街头猥亵,学校仍未处分

  重可开除遣返,劣迹通报大使馆

  湖南25所高校现有3000“洋学生”,管得其实都挺严

  记者贺卫玲

  本报4月9日讯近日,沙特籍留学生ALSUBAIE长沙街头猥亵女子被刑拘的消息引发热议,高校如何管理外国留学生也备受关注。

  记者今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目前我省有资格招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有25所,对于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办法,各学校都不相同,但都颇为严格。按照中南大学的规定,ALSUBAIE除了接受法律制裁外,还将接受至少被记过的处罚,目前中南大学的处罚结果还没有出来。

  我省25所高校

  共有约3000名留学生

  我省有资格招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有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等25所,外国留学生总人数3000人左右。各大高校的留学生管理办法都不尽相同,但奖惩细则都很明确。

  “参与卖淫、嫖娼、流氓调戏他人、擅自留异性同宿者学校将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以中南大学为例,处分分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受校纪处分的学生由学校公布名单并通报留学生派遣国驻华大使馆。

  无视学校纪律、破坏公共财产、酗酒、哄闹、故意摔砸酒瓶、斗殴、持械伤人、吸毒、贩毒或有其它不良行为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分。留校察看的学生一年内如不能改正错误责令其退学。因违反学校纪律被责令退学者应立即回国。

  外宿有严格要求

  住校外需登记

  对于留学生在外住宿或留宿,高校也有严格要求。如湖南商学院规定,留学生如从校内搬到校外居住,需事先到国际交流处完清校内住房手续。否则,学校不予同意,也不退还预先交纳的房费。

  留学生如在校外居住,须按规定到住房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到国际交流处登记住址。变更新住址者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并在7天内向国际交流处报告。        

责任编辑: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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