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展绿色建造示范项目申报(潇湘晨报)

时间:2021-05-26 06:28:59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潇湘晨报)  字体:

   本报长沙讯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绿色建造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从全省选取不少于10个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领域的新建和改造项目作为试点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造试点。

 

    5月24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公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长沙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材示范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组织开展长沙市2021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材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长沙市2021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材示范企业,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拨付补助资金。

 

    哪些项目(企业)可申报呢?根据《通知》,本次申报示范项目(企业)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绿色建材示范企业等。

 

    具体来看,申报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集中连片推广,且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优先。

 

    申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条,要么是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设计标识或者一星级以上运行标识,且示范效果显著的项目;要么是通过长沙市“以审代评”认定的绿色建筑项目,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示范效果显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对于申报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优先。另外,还须满足实施改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改造后应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能率不低15%(参照《长沙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导则》核定节能率)。

 

    申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须满足两个条件,分别为项目应结合综合提质改造工程集中连片实施,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单体建筑不低于1000平方米);改造项目应按外窗节能改造或者综合节能改造实施,须符合《长沙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申报绿色建材示范企业,企业的注册地必须位于长沙市,产品的生产线可以位于省内其他城市。还需满足企业投建的生产线能有效带动行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或新建标准化厂房达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政策;企业积极从事绿色建材方面的创新研究,研究成果实现产业化生产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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