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只在养禁食野生动物被收容(西宁晚报)

时间:2020-11-16 05:52:39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西宁晚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 小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的部署要求,市林草局组织西宁野生动物园(青海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对全市列入禁食范围、养殖企业或养殖户自愿停止养殖的在养野生动物,及时开展了后续救护处置工作。

通过对执法查处的违规养殖的野生动物进行现场救护,对全省各州县发现并移交森林公安部门的野生动物进行跨区域救护,对受伤失去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进行野外救护,对暂时不具备放归自然条件的野生动物采取保护收容等措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救护野生动物10种21头(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黑颈鹤2种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雕鸮、红隼等5种12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豹猫、渔鸥、狗獾3种3只。收容在养禁食野生动物黑天鹅、鸵鸟、岩羊、蓝孔雀、狼等10种119只。对受伤救护的野生动物,待体质恢复后,再实施放归自然。

市林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原则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等规定,准确掌握政策界限,加强与农业农村、森林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对符合规定的在养野生动物积极开展救护收容等工作,确保在养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工作有序衔接,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谐,积极稳妥推进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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