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工业废物环保依法严厉查处[燕都晨报]

时间:2020-08-15 03:47:19  来源:[燕都晨报]  作者:[燕都晨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刘勇) 日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首次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朝阳昌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灰)案位列其中。

据了解,5月7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接到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举报线索,举报有个人未经环评擅自处理工业垃圾,将朝阳鞍钢集团脱硫使用后的白灰即工业垃圾承包下来,根本没有处理工业垃圾能力,实际处理方式简单粗暴,仅仅寻找偏僻山沟随意倾倒,污染环境。接到案件举报线索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涉事的企业为朝阳昌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与鞍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签订《脱硫灰处置合同》后,未按合同规定合法合规处置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265平方米烧结机产生的脱硫灰,而是将脱硫灰倾倒在位于朝阳市双塔区桃花吐镇平顶山村的一个自然形成山沟里,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所以,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5月2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朝阳昌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倾倒固体废物数量巨大,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整改措施态度和时限等因素,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应适用高限罚款额度。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朝阳昌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倾倒、丢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灰)的环境违法行为,限期一个月内对已经倾倒的脱硫灰清除干净,恢复倾倒地点的原始地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款规定,对朝阳昌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截至目前,朝阳昌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经缴纳10万元罚款,并对倾倒的脱硫灰进行全部清除,同时恢复倾倒地点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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