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兴教寺塔整治建筑仅限新建部分

时间:2013-04-14 18:48:21  来源:  作者:  字体:

  追踪报道

  据新华社电 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丝绸之路联合申遗项目中的陕西西安兴教寺塔申遗区整治问题,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12日否认了“拆毁大部分寺庙建筑”“仅保留三塔”等说法,称仅对1990年以来新建的斋堂、僧舍等建筑进行整治。

  该发言人表示,丝绸之路申遗是我国首个跨国联合申遗项目。在该项目申遗点遴选过程中,文物部门严格遵循地方政府申报、专业机构论证的程序,在反复论证,听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专家的意见后,将陕西西安兴教寺塔列入丝绸之路首批申遗名单。

  对于目前热议的“拆毁大部分寺庙建筑”“仅保留三塔”等说法,该发言人指出,尽管申遗主体主要包括现兴教寺院落内的玄奘、窥基和圆测三塔,但寺院内现存的山门、钟鼓楼、大雄宝殿、藏经楼等历史建筑,由于在反映兴教寺历史兴衰方面也具有重要见证价值,因此予以保留;而仅对1990年以来新建的、对兴教寺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负面影响的斋堂、僧舍等建筑进行整治。同时,考虑到兴教寺僧人宗教活动及生活需求,对卧佛殿、三藏纪念堂等新建建筑也进行保留。包括上述整治措施在内的兴教寺申遗管理规划,业经国家文物局审批,审批的方案中并不涉及任何商业开发的内容。

  该发言人说,国家文物局建议地方政府协调宗教、文物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僧众的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好申遗中的环境整治问题。

  佛教协会:强烈反对强拆兴教寺

  京华时报讯(记者怀若谷)中国佛教协会前晚就西安兴教寺塔申遗区整治问题表示,强烈反对强拆兴教寺的建筑和设施的行为。

  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发文称,西安兴教寺是国内外佛教徒瞻仰朝礼有重大影响的古刹,在国际佛教界享有盛誉。对兴教寺面临“强拆”,中国佛教协会“深感震惊和忧虑”。《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受法律保护。未征得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强行拆除兴教寺的建筑和设施都是违反政策法规、侵犯佛教界合法权益的行为,他们表示强烈反对。

责任编辑: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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