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辖区西中环与聚才七路交会路口巡逻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白色小汽车悬挂的“奇特”车辆号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民警将该车辆拦停。
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其神情紧张,话语间吞吞吐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也没有办理正式车辆号牌。经核查,该车驾驶人王某持有的驾驶证为D证,不具备驾驶小型汽车的驾驶资格。
王某在2018年已办理了车辆登记注册业务,同时还发现该车辆未保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王某在证据面前才道出实情,从车里拿出了该车辆真正车牌号鲁Q.D33***。王某称这个“奇特”的车牌是购买车辆时带的,因为平时很少出远门,以为可以躲避电子眼违法抓拍,所以没换上真车牌。但王某没想到,他的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与众不同”被查获,遇到交警还是“露了馅”,真是得不偿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车辆进行暂扣,并对其准驾不符、未保责任强制险、未悬挂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100元,记18分。
这种投机取巧,换来的只有法律的严惩。临沂公安交警提醒各位,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请遵守交规,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