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被指泡制虚假分配文件,侵吞村民征地补偿款

时间:2022-08-14 15:08:15  来源:  作者:  字体:

        土地征收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好征地安置补偿各项政策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近日,河南省淅川县寺湾镇赵河村二组村民曹某娃致函有关部门,反映一些村干部以权谋私,在“三淅”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过程中,涉嫌泡制虚假分配文件,侵吞村民征地补偿款,以及打击报复村民等问题。

          
 
       2013年春,“三淅”高速公路建设,征用了赵河村二组(白杨树沟)的G209国道线部分责任山,其中占用了曹某娃家一亩山林。“三淅”高速项目经理部委派测量小组,对该组第一次红线内征地面积进行了分户测量,曹某娃一家实测为一亩,按照3.5万元/亩进行了赔偿,且该笔赔偿款已经全部发放至赵河村二组。
       然而,在分配赔偿款时,村组长将事先测量好且已上报“三淅”高速项目部的赔偿山林亩数,私下进行二次测量更改,说是以他测量后公布的测量数据为准进行赔偿。只赔偿了2800元后,不了了之。曹某娃一家的山林赔偿款未足额赔偿,且所征山林内的洋槐树、榆树、椿树、桃树及龙须草等附属物也只字不提,就这样几万元不翼而飞了。
     
 
       后来我们觉得事有蹊跷,便去“三淅”高速公路项目部核查征地数量赔偿款。得知应得的赔偿款村组长并未按照真实的测量数据赔偿款足额赔偿后,村支书王某轩向我们出示了一份虚假分配文件,并称是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错了也不给,就将错就错。村民怨声载道,很是气愤。该份文件只有后半部分并不完整,并且我们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过说。我们向村里、包村干部及乡领导反映后,总以各种借口推辞,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2013年曹某娃外出打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家0.61亩耕地被同组村支书王某轩家门的王氏兄弟瓜分。多次找村组领导反映,要求返还一家三口耕地。几经辗转后,于2019年12月25日经村镇调解,将王某来、王某田、王某乾0.61亩耕地退还曹某娃,对其6年间侵占曹某娃土地未作任何赔偿,侵占原因未作任何解释说明。
       2003年修建赵河水电站时,村支书与组长为谋私利串通一气,将曹某娃相邻耕地卖给他人埋坟,导致曹某娃一家 0.75亩耕地因毁损、践踏不能耕种。村组不予处理,村支书王某轩还威胁报复曹某娃,声称:“我是村支书,你能把我怎么着。”19年来,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总是推诿扯皮,均未解决。
       
  
       落实脱贫政策,多个项目涉嫌弄虚作假(比如2家养的共24箱蜂,4箱里有蜂,其余20箱是空的)。我村是重点扶贫村,不少都是贫困户,我穷但不是贫困户。扶贫大检查,我喊扶贫组去我家看看,他们就是不去,只相信村主任的。村主任是针对我,把我排除在外,点击报复我。
       我国《宪法》明确的规定,土地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发展权,这一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完全受我国《宪法》和《民法典》保护,而赵河村一些干部多次强占我土地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我的权利。修“三淅”高速占我耕地0.325亩地,应该给我补地,为啥补给村支书二哥王某龙?为什么他们都特殊补地,还特殊赔偿?2013年开始修高速,2015年我儿媳妇到我家。高速修好,十来月份开始补地,可我没补,而有的媳妇来晚的地也补上了,这公平吗?被反映人村支书王某轩作为一名党员、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家谋取利益,涉嫌侵吞公私财产(“三淅”高速补偿款),私自买卖、侵占他人土地,损害百姓利益。
       以上所述完全属实,如有任何虚假,反映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发布平台无关。恳请上级领导深入实地,明察暗访,查证事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为反映人主持公道,还社会一片净土,还百姓一片蓝天。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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