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出借钱却被蒙骗,胜诉后又遇“执行难”

时间:2022-07-16 10:27:13  来源:  作者:  字体:

   核心提示:切实解决执行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关注领域,人民法院应当精准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内外联动,以“五个并重”努力提升“切实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水平。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名墅花园居民杨卫华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好心借钱给他人100万元救急救命却被蒙骗,胜诉后又遇“执行难”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中予以关注,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实名投诉举报人:杨卫华,法定代理人,女,68岁,教师。
    被投诉举报人:李某,男,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
    被投诉举报人:陆某勤,女,生于1985年2月,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某村6组。现居住苏州。
    我们出借给被告陆某勤的100多万元,这些钱,是女儿给我们的血汗钱、生活费、养老钱,还137万元的房贷款;是暂时先帮被告陆某勤“急用、救命”的!
    执行法官李某,利用公权力,把一个再正常不过“欠债还钱”的案子,引向歧途,袒护被告陆某勤,步步紧逼我们受害人,充当被告陆某勤“欠债100多万元、拒不还一分”的保护伞!
    自2021年11月—2022年4月13日,执行法官李某,在长达5个多月的执行时间里,置若罔闻:
    1,执行法官李某,在5个多月里从没有主动给我们打过一次电话,没有主动约我们见过一次面;也从没有主动给被告陆某勤打过一次电话,也没有主动约被告见过一次面“约谈还款”一事。
    2,执行快3个月了,李某给我说,被告电话打不通,联系不上。被告的电话,我一打就通。执行快4个月了,还是在我再三要求、监督查看李某的执行工作笔录下,李某给被告陆某勤第一次见面。给被告打2、3个电话,联系过再没有联系。毫无结果,没有下文。
    3,因为李某袒护了被告陆某勤,把法院调解协议生效判决置之度外,充当被告陆某勤“欠债不还”的保护伞,并给我们罗列捏造诬陷“三大假罪证”:一是我和儿子好心出借钱,先帮人救急、救命,是“借钱有错”;二是我们愿意出借钱是想要34万元利息,是放高利贷;三是我儿子给被告合伙,骗我的钱。对明知我和儿子,好心先出借100万元、帮被告陆某勤“救急救命”的人,非要把我儿子与被告陆某勤扯到一起,摁进案子里,按“合伙骗我的钱”论处。使我们出借款变成了有罪,使我们罪有应得,血本无归。而使“欠债不还”无罪,可以逍遥法外!
    4,我们如“有罪”,应该早在庭审调解中判定。况且,法庭调解也没有指责我们有罪。调解协议书上写得明白清楚,“借钱还钱”,天经地义。难道欠款不还,还有道理!
    5,作为调解后的执行法官李某,没有权利给我们定子虚乌有的罪名,这些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对我们遭受100多万元重大的损失,压根撒手不管,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就这样,等到5个半月后,在没有给我们执行一分钱回来情况下,在没有使被告陆某勤损失一分钱的情况下,在没有提前给我们一字片语下,立即从法院寄一份终本执行通知书,终止我们“欠债100多万元、一分不还”案件的执行。执行工作,就此结束。敷衍了事,草率结案,终本执行,告一段落!致使我出借100多万元的辛苦钱、血汗钱、生活费、养老钱,从此血本无归!
    看看,李某执行法官的工作。执行工作,做的如此粗暴简单,不费吹灰之力,如同儿戏!实属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把我们逼上了绝路啊!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6,2022年2月12日,把我这个当了一辈子的人民教师,如今到了68岁的年龄,还得拿起法律的武器和那些本来应该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者来理论。都快把我逼疯了,把我逼得痛苦绝望,遭受残酷的磨难,写下了“遗书”!
    试问:如果执法不从根源上来执行,要法律干什么!难道被告陆某勤拿走了我们的钱,就一句“账户上没有钱,名下没有财产”,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就可以让被告陆某勤,任其逍遥了?执行法官李某,该作不作,该为不为。不尽职责,对我们不公!我们恳请司法机关、权威监察部门、法律专家、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手,帮帮我们吧!不能再让我们既流血、又流泪!一次次的从失望到绝望!
    其一,陆某勤欠款百万元全过程。被告陆某勤,女,出生于1985年2月,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某村的村民,暂住苏州。
    2020年5月,我儿子肖某令在苏州干部学院培训一级消防工程师时,陆某勤利用微信,在求添加附近的人中,搜寻到我儿子,一直求添加,请求我儿子同意添加为好友。
    陆某勤在求添加信息里,直接发信息说:我目前有困难,只有你才能帮到我。刚认识我儿子,她就迫不及待说,目前在还贷款,吃饭紧张,先借几百元。后说房租马上到期,借上千元。没过多久,又说贷款马上到期,她的身份证贷不了,不想被拉入黑名单,求先借用我儿子身份证帮她在网上平台贷款。
    我们自己买房还贷款137万元,我儿子不答应。陆某勤就给我儿子跪下,跪在地上,装出一种非常可怜的样子说,如果再不帮助她,如果借不到钱,她想跳楼,不想活了。求我儿子帮帮她贷款,救救她的一条命。
    陆某勤拿出上海明锐工具有限公司李某雷欠她175万元货款,约定在2021年2月20日还款的证明,给我儿子看。口口声声保证,如果在2月底不归还,发誓会被汽车撞死!
    我儿子相信了李某雷欠她175万元的还款证明,就用自己和父亲2人的身份证,在3个单位一共帮陆某勤在网上平台贷款本金222000元,利息合计102412.75元,总计304412.75元。
    之后不久,陆某勤又来我家借钱,先跪在地上,拉她都不肯起来。一边哭一边说,她在做生意,暂时急用资金周转不开,求我们帮她救急渡过难关。借不到钱,也不想活了。
    陆某勤又拿出上海明锐工具有限公司李某雷欠她175万元的还款证明,给我看。我看了证明说,李某雷欠175万元是你们3个人的,也不是你一人的。她说他们2人退出不要了,她一个人全买下了。
    我说被告陆某勤,我们买房还贷款137万元,你是知道的。我不同意借钱,叫她回老家找父母亲戚想办法借钱去。她装出一副可怜样哭着说,父母早给她断绝关系了,几年都没回家了,她没有亲人了,求求阿姨你们帮帮我,以后你就是我亲妈,救救我的一条命吧!
    在没借款之前,我就事先给被告陆某勤说明:我们借钱只是短期内救急,不能长期占用。我们买房贷款137万元,每月还1万元,费用太高了。等到2月底,你把钱全部还我后,我用全款把137万元房贷,一次性全部提前还清。贷款不合算,我不贷款了。
    2021年1月下旬,被告陆某勤来我家说,李某雷把他的房子、车,都抵押给别人还债了,2月底没钱还我们了。她给我要求,再推迟3个月。她说公司总部在韩国,韩国总部会负责处理李某雷的债务。在5月底之前,由韩国总部负责直接把货款给她结算,在5月之前肯定能到账。她保证5月底一次性全部给我们结清。
    被告陆某勤还拿出2019年6月19日,已支付给陈某权105万元的购房款,购买了陈某权在苏州市狮山路峰汇大厦720室的一套公寓房,定于在2021年6月份过户给她的证明,给我和儿子看。并把陈某权的房产证复印件转发给我们。
    被告陆某勤口口声声说她有钱、有房,有还款能力。口口声声承诺,如果在2021年5月底出现意外,钱还不上,她就把在苏州狮山路峰汇大厦720室、购买陈某权6月份即将过户给她的一套房子,在2021年6月份,直接过户到我儿子的名下。
    被告陆某勤每次借钱,她都是以想跳楼、不活了、出门撞车死、卖血、治疗宫颈癌、要赎回抵押到期的车、手机抵押等等为借口,以死相求,以救命相逼,逼我们借钱救她的命。我们只要不答应借,陆某勤就三天两头的打电话、发信息,寻死觅活,不停的威胁、恐吓、骚扰,逼我们借钱救急、救命!一次次逼的我们把钱借给她了,此次借款骚扰,才算结束。
    就这样,从开始她没钱吃饭,借几百元;没钱交房租,借几千元;没钱治疗宫颈癌,借几万元;没钱还银行贷款,怕被拉入黑名单!就这样不停的借、借、借,借款有20多次。一直借到我儿子微信转账9800元、支付宝转账7700元,用自己和父亲2人的身份证,帮被告网贷304412.75元,一直借到我现金给她转账65万元,总计971912.75元。
    2020年12月5日,被告陆某勤给我发信息说:阿姨,钱收到了,感恩阿姨,感恩某令,感恩几辈子的恩情!2月底还清,
    2020年12月23日,被告陆某勤给我儿子发信息说:阿姨就是亲妈妈呀,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不停的打自己,2月底李某雷欠款进账,还给阿姨。一定努力赚钱,让阿姨以后好好安度晚年。没有话能形容阿姨的恩德!
    然后,被告陆某勤又给我儿子发信息哭着说:心慌慌,怎么办啊!这笔是网贷,拖几天不上征信,但需要违约金,不知道怎么办了!急死了!
    12月31日发信息说:急死了!我把我那公寓房720室、陈某权收据证明,放你这边。我姐妹证明的,公寓是我出租的,这个你放心。
    2021年1月3日,被告陆某勤给我儿子发信息说:特别感谢你跟阿姨你们一家人的恩惠,我的一生报答的一家人。能帮我们借钱,速度快点啊,因为我们快死了!
    1月28日,发信息说:5月底还不了,房子过户你的名下呀。我说5月底还清你们的钱,房子我抵押也会还清你们的钱,房最早5月底才能过户。
    1月30日发信息说:我说了5月底还你们的钱,若出现情况6月中旬过户房子。
    2021年1月30日,我发信息给被告陆某勤说:疫情这么严重,陈某权6月份肯定回不来。就你单方,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被告陆某勤回信息说:放心吧,5月底肯定还你们钱。我没有单方,他们6月份肯定回苏州。
    2021年2月2日,被告陆某勤给我儿子发信息,弥天大谎改口:我说了我当时也没指望这个公寓。我想的是自己车贷款和几家信用贷款,还有其他办法搞钱,给你们。我现在没钱啊,这么困难,我若是有500万元马上给你300万元;若我现在有500万元也不欠钱,我马上给你400万元。
    自2020年5月—2021年1月,在9个月中,被告陆某勤借钱20多次。我们不说叫她写借条,我们不说要利息,也没有叫她先支付一分钱的利息。还是在被告陆某勤拿到我们100万元现金之后,她才说给我们写个总借条吧。我说写借条,那也是应该的,做个凭证吧。
    当时,被告陆某勤信誓旦旦的许诺说:只要你们能帮我借到钱,我愿意给20、30、50、100个点,都可以的。借10万元给5万元、6万元、10万元都可以的。我愿意给!
   当即我和儿子就反对她说:利息哪能这样给,太多了,不行的。我们借钱的目的,是叫你能早点走出困境。你一个人创业,做生意也不容易,都是辛苦钱。如果说我们借钱是想赚你的钱,我们就不会把钱借给你。我们借钱是救你的命!利息我们无所谓。
    被告陆某勤说:没关系,我愿意多给你们这些钱的利息,是报答你们借钱帮我的救命之恩!
    陆某勤从我家走后,我给儿子说,我们借钱的本意,是暂时帮她做生意资金周转,救她的命!如果我们真要她34万元的利息,那就不仁不义,就不是做善事了。要么这样,如果她真给34万元利息,我们就按银行做理财的利息留,多余的钱都退给她,两好合一好吧!儿子同意我的决定。儿子还高兴的说,人有难,有时帮一下就过去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2021年3月25日下午,陆某勤第3次违约,给我说,房东把720室的房子,抵押给别人了,她不知道。给我要求再给她推迟2年的还款时间。我发现了问题,坚决不同意。
    被告陆某勤看我态度坚决,知道事情败露,隐瞒不住了,立刻给我翻脸无情,对我威胁、恐吓,恶声恶气说:我要你给我2年的还款时间。我现在没钱,你不同意,我不活了,我就死在你家里!在我家又哭又闹。临走时,放出狠话:我告诉你,我现在外面还欠几百万元呢,我是没有钱还你们的。你儿子帮我网贷30多万元,我也没钱还。从今天开始,剩下25万多元的网贷款,就有你们看着给我还吧。要钱我没有,要命有一条!
    2021年5月31日一天,我给被告陆某勤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要住址不给,玩隐蔽,玩逃避躲债,玩开空头支票,玩开口头支票,口口声声说还钱,实际上一分不出。
    2021年5月31日晚上9点多,被告陆某勤人影不见,我报案了。在派出所里,陆某勤反咬一口说:我的朋友都给我说,你们愿意借给我钱,是想要34万元的利息!
    闻听此言,我心里在滴血,顿时气得火冒三丈,问她34万元的利息是怎么来的!你为什么要自愿自写34万元的利息!当初,你跪在地上,苦苦求我们借钱救急、救你的命!我们自己买房贷137万元,好心先把钱借给你急用,救了你的命!你借钱不还,还说赖话!
    2021年6月1日上午,被告陆某勤在派出所里,给民警承认说,她给我们提供李某雷欠她175万元、付给陈某权105万元购房款、6月份过户房子的2张证明,都是假的!派出所说,有借条,不构成诈骗,叫我们向法院起诉。陆某勤给我发信息说:随便你们,不管逆境顺境我都能承受!
    2022年5月31日下午,陆某勤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里,给法官承认说,她给我们提供李某雷欠她175万元、付给陈某权105万元购房款、6月份过户房子的2张证明,是她自己“造出来”的!
    其二,胜诉后又遇“执行难”。由于被告陆某勤欠债不还,法定代理人杨卫华(原告肖某令母亲)将其诉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4日开庭,法院作出(2021)苏0505民初49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金额848456.19元,加律师费75000元,加案件受理费10912元,合计934368.19元。截止2022年7月24日,加2021年8月24日—2022年7月24日11个月双倍利息为65950.82元;本金加利息为1000319.01元。截止2022年7月24日,应执行款项为1000319.01元。加倍赔偿原告应执行款项和双倍利息。
    注:法院判决归还我们的本金838636.03元,这个本金数字与被告陆某勤实际借款的本金不符,少加102412.75元网贷利息,未加计算归还本金之内。法院判决不加的理由是,平台网贷利息高,不受法律保护。我不明白,如果说,我们帮被告陆某勤在网上平台贷款利息高,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国家和法律还允许这些网贷公司光明正大的存在呢?我们替被告陆某勤支付10多万元真金白银的利息,应该得到谁的保护?
    2021年8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法官向被告陆某勤提问:李某雷、陈某权2人,现在哪里?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和信息?被告陆某勤的回答,要么不知道、忘记了,要么记不清楚、想不起来了。庭审结束后,法官明确告诉我们:被告陆某勤一个月内不把钱还清,一个月后,就申请强制执行她。
    2021年9年27日,被告陆某勤拒不还款一分。我们申请强制执行。始料不及的是,我们的案子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就是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就是掉进了万丈深渊。
    2021年9月30日,我在9月27日申请强制执行的档案袋里,补装进去2份手写资料。第一份资料的主要内容:提前告知执行法官,请求查明被告陆某勤11项问题的资料。请求查明被告陆某勤与李某雷、陈某权3人等,有团伙诈骗、作案的嫌疑。请求跟踪查明,要求追加为被执行人。
    第2份资料主要内容:提前告诉执行法官,我知道,被告陆某勤心态扭曲:1,表面上看似柔弱,内心黑暗。能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使人信以为真,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2,陆某勤言而无信,口是心非。能装出一副守诚信的样子,巧舌如簧,口口声声说一定把钱还清,实际上开“口头支票”,写“空头支票”。嘴巴说的好,承认的好,骗人非常老练;3,为了把我们的钱占为己有,她做好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破罐子破摔、见了棺材也不落泪、要钱没有,要命一条!4,为了能保住她故意隐瞒、转移、藏匿、托人代保管的资产,坐牢也不怕。就是坐几年牢,出来还是有一笔资产,铁心死撑到底!5,只要把被告陆某勤名下隐瞒、转移、藏匿的资产,都查个底朝天,她就再也不硬了,再也不牛了。
    2021年11月15日,我通过多次打电话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服务台询问,得知承办我们案件的执行法官,叫李某;2021年11月22日,我和李某第一次见面。我激动耐心的等待22日这一天。
    出乎意料,我一直多次反映,陆某勤有与他人合伙,恶意转移、隐瞒、藏匿资产的嫌疑;我怀疑被告后面有人指使,也可能涉及一个团伙诈骗嫌疑,要求追踪查明。李某不但不查,反给我们罗列捏造“三大假罪证”,非要把我儿子摁到案子里,与被告陆某勤是同谋,骗我的钱。
    执行法官李某,为什么非要袒护,只管被告陆某勤一张借条上写34万元空头支票的利息。为什么对法院判决我们替陆某勤还网贷利息高、不受法律保护,直接使我们白白遭受10多万元真金白银的损失。不管不问!为什么对我们为了替被告陆某勤还剩余的25万多元网贷和我们还137万元房贷,逼迫我把给女儿买一年交费10万元、连续交费10年的保险,中途退保!保险公司以违约、把我们已连续4年交费40万元的本金,只退回本金14万多元,直接使我们白白遭受26万元真金白银的损失。不管不问!为什么对被告陆某勤跪下,求我儿子帮她网贷30多万元,剩下的258862.75元,至今都是我们在替她还,直接使我们白白遭受25万多元真金白银的损失。不管不问!为什么对被告陆某勤保证在2021年2月底一次性全部还清欠款,结果一分不还。截止2021年3月—2022年7月1日,给我们造成每月还房贷1万元,17个月直接使我们白白遭受17万元真金白银的损失。不管不问!为什么对我们的车,现在还在网贷公司给陆某勤做抵押,没钱赎回。不管不问!为什么对我们全家6口人,每月不吃不喝,不花一分钱,月月也要支出13000元,1万元还房贷,3000元替陆某勤还网贷的冤枉钱。不管不问!为什么对我70多岁的老伴,患有高血压、吃着降压药、出外打工种绿化,挣点生活费、养老钱。漠不关心!为什么对我们全家老小的精神、身心健康、遭受的痛苦磨难和损害。麻木不仁!为什么对陆某勤自2020年5月—2022年7月24日,总计使我们直接遭受168万元损失。撒手不管!为什么在5个半月中,不给我们执行一分钱回来。终本执行。从此使我们血本无归!
    其三,执行不作为全过程。自2020年5月—2022年7月24日,把应执行款项1000319.01元除外不算。因被告陆某勤拒不执行调解协议生效还款判决,从2021年3月—2022年7月1日,后续已使我们遭受一系列恶性循环的损失,新增加674749元;自2020年5月—2022年7月24日,总计已使我们直接遭受现金损失168万元。其它损失,还未计算其中。
    2021年11月22日下午,李某叫我去寻找被告在哪里,叫我去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
    2022年1月18日下午,在法院门口外,我问李某:你查出来被告一共有几张银行卡?全部冻结了吗?李某说:一共6张,冻结5张,还有一张卡没有冻结。里面没有钱,冻结有什么用呢。
    2022年1月21日下午,我电话李某:执行快3个月了,前天你给被告留一张银行卡,说里面没有钱,就不冻结了吗?李某说:谁留了。不是没冻结,没有冻结成功。是啊,有时不一定能及时冻结成功。我问:几个月了,还冻结不成功。这是什么银行啊?我请求:李法官,你从2018年开始查被告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流水?李某说:人家在2020年才借你的钱,你为啥要从2018年查人家?我说:因为被告提供的证明上写,2019年6月份,她已支付陈某权105万元的购房款。我要查清是真是假。李某说:我不可以。从2018年开始查,我没有这个权利的。
    2022年2月8日下午,我打开手机录音,放在桌子上,把我和李某的谈话内容,记下来。李某说,你干什么,在录音吗?不可以录音。我惊讶的说,这是在法院,你是法官,我在接待室光明正大的录音,怎么不可以?李某说,法院有规定,不可以录音。我说,法院还有这个规定啊!李某说,是的。我说,好,那我关掉,不录了。李某说,你手机上删掉没有?把你的手机拿过来,叫我看看,还有录音吗?你肯定还有录音没有删掉。我说,你不叫录,我已经关掉、删除了。李某说,好,你不给我看,我不处理你的事。你的案件,我不管了。说完就走了。
    我问:我们97万多元的资金流向?都转移到哪去了?你查明了吗?李某说:没法查。查它有什么用。我就问你,被告把你的钱拿到手里了,她把这个钱,拿去还给别人了,不可以吗?有错吗?你把钱借给被告了,就是被告的钱,她想把钱给谁,她想怎么花,和你没有关系的!
    我问:被告去年得了宫颈癌没有?李某说:你提出的要求,不属于法院查。
    2022年2月10日下午,我求助当地一家媒体新闻热线的记者,帮我维权。记者来到我们家,给被告陆某勤打电话。陆某勤底气十足、理直气壮的给记者说:我正在上班,你打电话,影响了我的工作!你不要电话打扰我,借钱的事,法院知道的,你去法院……啪!电话挂断了!
    2022年2月16日下午,我问:你1月18日给我说,被告陆某勤一共有6家不同的银行卡?李某说:3张。6张银行卡有重复的。我说:6张卡是6家不同银行的卡,怎么会有重复的?李某:是啊,有重复的。一共只有3张银行卡。
    2022年2月16日下午,春节刚过。苏州最高温度7°,最低温度2°,东北风3—4级。我给执行法官李某送补充资料,等着和他见面谈。李某一直找借口,回避不见。我站在法院门口外数九寒冬刺骨的寒风里,坐在冰凉的铁凳子上,等待了近3个小时,把我冻得浑身发冷。我请李某,李法官,我请你给我一杯热水喝。不管我怎么求他,李某就是不肯给我一杯热水喝!
    被告陆某勤未婚,其家人应追加为被执行人。2020年5月—2021年9月转账及银行卡交易信息,或人民币交易去向的人,应扩大范围追加为被执行人。被告涉嫌以虚假的事实,隐瞒真相,达到占有别人钱财的目的,应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诚信建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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