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么事,让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当事人上演了如此幸福和谐的故事?
8月4日下午,莒南法院执行一团队干警冒着高温酷暑驱车前往临沂兰山某小区,对拍卖楼房进行现场交接。路上,执行法官先就房屋交接流程分别向当事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充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现场交接做好铺垫。
进入执行现场后,干警们发现,原房主已经将大部分可移动拆卸的家电、家具搬走,院落内的装饰物、花草树木也已进行拆除、迁移,但对于客厅电视背景墙的去留问题,买卖双方仍存在分歧。
原房主表示,当时他们是花了近七万元做的电视墙装饰玉石,虽然房屋拍卖了,但是要把这么贵重的物品算成普通装饰进行交接,他们接受不了,而且,院子鱼池里有当时装修埋着金砖没有找到,今天肯定交接不了。
买受人则认为,既然房屋是整体拍卖,那电视墙上的装饰无论价值多少,都应当算作房屋的一部分,应该整体交接,至于鱼池里的金砖现在还有没有都不一定,不同意原房主继续挖掘。
执行法官听完双方的陈述,考虑到电视墙上装饰物确实较为贵重且与墙体连接较为紧密,强行拆除不但会对墙面造成损坏,拆除后,该部分装饰物也会失去原有价值。而鱼池的埋藏物对原房主也有特别的意义。
因此,为防止因小分歧产生新矛盾,执行法官本着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执行理念,分别做当事人调解工作。一方面,法官向原房主说明,如能同意买受人保留电视背景墙,法院会为其争取时间继续挖掘鱼池里埋藏物。同时,法官又向买受人阐释,原房主在该房屋居住多年,对于房子的一砖一瓦都是有感情的,如能再给予她一些时间了却心事,也许电视背景墙的去留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经过执行法官“背靠背”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怨气,打开了心扉。当得知双方当事人的子女还将是小学同学时,二人像姐妹一样越聊越亲近,原房主同意买受人保留电视背景墙,买受人也允许原房主继续寻找鱼池里的金砖。
就这样,在炎炎烈日下,在酷暑中,执行法官为了让当事人满意,陪同原房主在鱼池里挖掘了3个多小时。
制服湿了,头发也湿了。大家没有半句怨言,因为大家都明白,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法院干警的最大追求。
虽然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但是执行干警不怕苦不怕热的敬业精神感动了原房主。双方当事人不仅在房屋交接手续愉快地签了字,还犹如亲姐妹一样互挽起了胳膊,流露出满脸的幸福。
任务如此顺利圆满地完成。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享受空调的清凉,看着车窗外的素有“小上海—临沂的东方明珠塔”的沂河夜色,大家都很“雀跃”,很开心。程立东副庭长诙谐地说:“今年七夕,我们很‘奢侈’,竟然看到了‘东方明珠’的美丽夜色。”(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