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严查行人闯红灯 媒体吁勿运动式执法

时间:2013-04-14 21:42:38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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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亮的红灯,为何阻挡不了行人横穿马路的脚步?严管严罚能否终结“过马路”陋习?

  近期,一些地方开展整治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惩,其中引起关注最多的就是处罚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行为。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有明确执法依据的处罚措施因为“法不责众”、“法难责众”,几乎从来没有落实过。

  相比于不执法,“重拳”整治无疑是一种进步。面对行人不服罚款等争议,政府部门应完善惩罚制度及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设长效机制,避免“运动式执法”。

  杭州综合整治满一月,协管员说——

  知道要“罚款”

  行人变“乖”了

  本报记者 袁亚平

  4月8日上午11时许,杭州西湖边的一个路口,游人众多,过斑马线的行人浩浩荡荡,绿灯走、红灯停。两名外地游客正欲跨下路坎闯红灯,文明交通劝导员小沈挥着小红旗,拦住了他们。

  小沈说:“要管要罚,但最重要的是规则意识要加强,文明素质要提高。”

  杭州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还在继续。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存在,究其缘由,一方面是“法不责众”,很多人怀有侥幸心理,认为闯红灯的又不是我一人,从众横穿马路;另一方面则是“法难责众”,执法成本太高,现有的警力条件难以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杭州此次整治行动的效果,也许会对终结陋习提供借鉴。

  综合整治人、车、路

  今年3月7日,杭州市重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启动。整治内容主要包含车辆行人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飙车)、违反禁令标志等8个方面。仅首日,杭州交警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就达960起,其中遭处罚的行人不在少数。

  “处罚行人闯红灯只是一种手段,最终是希望通过严管使大家形成文明过马路的氛围,就像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一样形成社会道德体系。”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阎浩说,道路是由人、车、路三要素组成,所以这次整治是集合了人、车、路全方位的考虑,综合在一块,作为一个交通体系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执法依据明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行人只要被交警现场查到有闯红灯行为便会被处以5元—20元罚款。

  交警部门还发动广大志愿者,在路口进行宣传和劝导,并在路口设立提示标志标牌,尤其是针对闯红灯的“带头大哥”,交警部门考虑会在路口设置“你愿意带头闯红灯吗”的疑问式提醒标志。

  此外,对于不听劝导闯红灯的被处罚者,交警可能会将处罚者的信息在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曝光。

  处罚耗费大量时间

  在西湖大道和定安路的交叉口,路口协管员老赵说,以前横穿路面的人很多很多,这几天行人变“乖”了,因为都知道要“罚款”了。

  “我们在对行人违法进行处罚时,大多数人还是能接受的,但也有不少人会找借口,要求免予处罚,耗费了大量时间。”有民警告诉记者,一些行人采取强硬不理智的对抗,最终导致处罚升级。

  3月7日,在杭州西湖大道定安路口,一名女子不听劝阻闯红灯。当值交警欲对其进行处罚,她却对交警拳打脚踢。该女子最终因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对于这项处罚措施,大部分市民还是持赞成态度,但有部分人认为,处罚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柔性手段或许更有效,比如让这些违章的行人来担任一次劝导员。也有人认为,光靠交警严管,只是治标不治本;公众的良好行为,除了需要自身的严格自律外,还有赖于外部良好公共环境与秩序的营造。

  调整“失调”红绿灯

  严重“失调”的红绿灯,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有报道称,中河路平海路口的红灯长达160秒,绿灯只有18秒;浣纱路庆春路口的红灯160秒,等来的绿灯只有10秒;等等。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科研所副所长金向东说,交警部门已经着手对城区严重“失调”的红绿灯进行排查,如果确实存在行人难以过街的情形,将立刻进行整改,充分保障行人的路权。

  金向东说,为了保障行人的通行时间,在信号控制系统内,要设置行人最低保障时间,不能让系统一味地按照机动车的流量设置信号灯时长。目前,杭州的红灯时长已经设置了最长时长,最长不能超过180秒,这比上海的250秒和深圳的350秒已经缩短不少。

  “失调”红绿灯要逐步调整,还将增设一些交通设施。行人过街按钮装置,已在西湖边南山路一带安装使用。

  杭州交警部门表示,方便行人过街,同时也要保障机动车通行,他们对行人过街可触摸按钮进行了优化,今年计划在10条重点整治道路的51个路口安装。

  北京将全面治理交通违法行为

  对行人违法必纠必管必教育

  本报北京4月9日电 (记者魏薇)记者从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北京将把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通过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等。

  在整治行动之前,北京市通过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交通信号、增设隔离护栏等措施,为行人及非机动车遵规守法出行创造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将采取宣管结合、教育处罚两手抓模式,深化行人及非机动车的管理整顿力度。

  北京市将结合早晚高峰和平峰时段路口流量特点,合理安排每个路口民警、协管员工作。统一为协管员配备小旗、耳麦式喊话器,规范对非机动车、行人管理的喊话用语。交通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坚持严格管理,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表示,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格进行处理。

  此外,北京市交管部门还将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倡导交通文明、摒弃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柳州对行人闯红灯开罚

  警力投入多 劝导力度大

  本报柳州4月9日电 (谢振华、彭麟雅特殊符号_5在广西柳州,随意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要当心了。记者从广西柳州交警部门获悉:自3月27日开始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处罚以来,截至8日,柳州已有385人受罚,2200人被劝导。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谢其托说:“希望通过整治让广大市民改变出行陋习。处罚不是目的,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3月27日10时起,柳州交警部门开始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进行处罚,在柳州市柳南区红光桥与城站路口、鱼峰区柳石路与银桐路口等主要路口开罚。开罚当日,共劝导欲闯红灯过马路行人730人,11名行人被处罚,155辆两轮电动车闯红灯被处罚。

  据了解,对行人闯红灯处罚,我国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可对行人闯红灯处罚款10元,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处罚款50元。

  据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执法民警伍有斌介绍,对闯红灯被罚款,受罚者们态度不一。有反应激烈不愿缴纳罚款的,有虚心接受教育愿意接受罚款的,也有默默接受处罚后就悄然离去的。“大多数被处罚的行人觉得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面子问题。”

  据柳州交警部门统计,被处罚与劝导的行人数量日渐减少。但交警部门同时坦承,整治行人闯红灯的执法成本不低,一个路口要部署4名民警、6名协管,城区各大队都投入了较多警力。而改变“中国式过马路”陋习,还需持久整治。

  “交警提醒童鞋们,亲们,对红灯不要视而不见喔,不是钱的问题,好没面子喔。”这是柳州交警在其新浪微博发布的友情提示。为加大宣传力度,柳州交警在其官方微博上,设置“‘中国式过马路’柳州开罚”话题,并上传图片、视频进行微直播,发布柳州整治行人闯红灯过马路情况。截至4月8日12时,柳州交警共发布相关微博25条,网友共转发、评论此话题微博1013条次,评论523次。其中,支持对“中国式过马路”开罚的网友占九成以上。

  

责任编辑: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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